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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雅安名山区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招聘乡镇事业人员公告
2022-11-26 10:29: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中组部等4部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有关规定和雅安市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做好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雅组办〔2022〕54号)有关要求,现就雅安市名山区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省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雅安市名山区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省在职在岗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工作者指街道(乡镇)社区直接从事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由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保障,由街道(乡镇)统筹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综合协理员等,不包含社区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1年12月6日-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获得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表彰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6日-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5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在村任职时间、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在部队服役时间可计入累计年限);

  7.报考人员的年龄、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纳入招聘范围的情形

  1.尚在试用期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提供资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雅安市名山区惠民路2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835-3223875。

  3.资格初审及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确定自身实际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交报名。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2),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区)民政局、县(区)委组织部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