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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26 20:40: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二)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邮箱1335777585@qq.com,文件包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培智语文教师XXX)。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4.下载网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hiyan.gov.cn/)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持有效期内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进行报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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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