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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市考古研究所招聘公告
2022-11-24 14:59:29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考古研究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考古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和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8日至200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网址: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11月28日—12月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7580975。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有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