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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人)
2022-11-23 17:18:16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或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四)咨询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0551-63538423

  市教育局:0551-63505251

  市经信局:0551-63538562

  市人社局:0551-63536173

  市医保局:0551-6353100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51-62778651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51-6265553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51-62315023

  市生态环境局:0551-63508123

  市城乡建设局:0551-62672758

  市交通运输局:0551-62755632

  市妇联:0551-63537696

  市科协:0551-63537482

  政策咨询:0551-63536503

  考务咨询:0551-62615147、62669622

  纪律监督:0551-6353619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五)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

  相关文件1: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