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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市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11-22 19:24:07   地区:福建   浏览:0

  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①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者可不提供)。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交综治证明等材料。

  (三)公示、聘用

  1.公示。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按考试成绩、体检合格情况、政审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http://ax.hxrc.com)公示五个工作日。

  2.聘用。本批工作人员的录取,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法如下:

  (1)根据考试成绩情况,按成绩高低逐一聘用。

  (2)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不足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如新录用人员在入职3个月内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时,由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理入职手续,由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工资福利按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含五险一金约五万元)。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安装闽政通APP生成“福建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确认“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在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

  2.从风险区域入(返)安的考生,须密切关注考试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预留充足时间,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进行健康管理。

  3.考生应对照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完成考前48小时内采样的新冠核酸检测。

  4.考生赴考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5.每场考试前,在考点入口检测处,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核验。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除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请佩戴好自备口罩,有序进出考点。

  (二)考生入场管理要求

  1.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对体温检测高于37.3℃的身体异常考生,可适当休息后,再次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体温仍高于37.3℃的,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2)提供考试时间前48小时内采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例如:参加8月22日14:30考试的考生提供8月20日14:30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采样时间起算,纸质、电子版均可。7天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的低风险区考生还需完成三天两检。

  2.考生本人及共同居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