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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年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批)
2022-11-21 09:42:52   地区:浙江   浏览:0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指标数4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指标数5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如遇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材教法分析等综合能力。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笔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试讲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的为签约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第二类岗位:初中体育①、初中体育②、初中信息技术、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

  1.考试形式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5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遇进入笔试的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包含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等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此环节测试对象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5.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为签约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签约

  拟定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第一类岗位)、面试(第二类岗位)结束后,签约对象与海曙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相应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具体工作岗位按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志愿进行分配。针对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多个学校的,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两个学校,并填报A、B两个志愿。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用。如A、B两个志愿都没有录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服从调配的不予录用。

  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