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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锡林郭勒盟正蓝旗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2-11-18 10:31: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和人社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正蓝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另行告知。

  六、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简章未尽事宜,将在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布。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9—4224967(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

  0479—423949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4224480(旗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15047947600(旗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