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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芜湖市镜湖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招聘公告
2022-11-18 10:24:43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2〕56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镜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镜湖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共计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2年度镜湖区幼儿园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招聘信息均通过镜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whjhq.gov.cn/)网站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学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需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121.41.12.236:1577/”。报名时间为11月28日8:00至12月2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名成功后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报名后,12月2日12:00点前可登录“报名网站待定”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2月2日18:00点前改报。

  5.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6.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3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套试题,包含《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