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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2-11-16 17:2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三)打印面试准考证

  202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22:00期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自行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发布面试通知。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75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确需要递补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发布递补公告。

  七、研究公示

  综合面试、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应聘人员须签订三年服务期限诚信承诺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人才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专业技术岗位:引进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岗位计划中明确的岗位等级按岗聘用。管理岗位:引进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

  (二)安家费。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按照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标准发放安家费,连续发放三年。

  (三)租房补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政策条件又未享受的,按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的标准按年度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