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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第三批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2022-11-16 17:29:44   地区:浙江   浏览:0

  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越城区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另有单位就职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11月15日止。

  4.受疫情影响,请考生在招考结束前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告,以免错漏信息。

  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0575-85122830、85725969。

  6.招聘各环节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613337。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2022年度越城区民政局第三批公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计划表

岗位

岗位代码

计划招聘数

(名)

涉及相关镇街

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01

3

稽山街道(1名)、陶堰街道(1名)、富盛镇(1名)

       
       
       

  备注:计划表中明确的岗位为原则性区分,待招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择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