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复审。面谈比选结束后,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相关资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并按照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谈比选成绩低于合格分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行递补)。
5、体检和考察。按面谈比选结果,经综合研判,按计划招引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的,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商用人单位根据面谈比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6、公示与聘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根据面谈比选、体检和考察情况,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www.zjlg.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以聘用合同制方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般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计入聘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六、管理和待遇
(一)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具体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面议,以聘用合同为准。聘用单位按规定为高层次政务人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高层次政务人才符合龙港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考核管理
实行绩效考核,由用人单位实施。采用目标责任考核与定期(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化形式对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与薪酬待遇相挂钩。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无特殊情况两年未完成承诺的工作任务、因重大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等情形的,解除聘用,并视情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职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各用人单位(见《浙江省龙港市高层次政务人才招引用人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7-6808609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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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浙江省龙港市高层次政务人才招引职位表.docx
3.浙江省龙港市高层次政务人才招引用人单位联系方式.docx
中共龙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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