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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红河州蒙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人)
2022-11-16 17:31:04   地区:云南   浏览:0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请电话咨询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凡人社部门以公告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八)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须满足我市最低服务年限期5年要求,方可申请调离蒙自市或参与省、州、市(县)相关部门公开选调。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0873-3724873(黄老师),蒙自市迎晖路蒙自市卫生健康局307室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0873-3856911、0873-3856914(卢老师),蒙自市观澜路与锦华路路口蒙自市教育体育局二楼205室。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0873—3718891(杨老师),蒙自市市级行政中心霁虹路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

  附件:

  1:蒙自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蒙自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