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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蒲江县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公告(第四轮)
2022-11-16 17:38:22   地区:四川   浏览:0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卫健局子网站、蒲江县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公布:面试考核成绩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卫健局子网站、蒲江县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公众信息网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卫健局/教育局”查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可能会调整面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卫健局子网站、蒲江县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等原公告渠道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等招募流程的,责任自负。

  四、体检

  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下称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的,由县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一)体检在蒲江县招募专班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招募专班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蒲江公众信息网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子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岗前培训

  针对招募岗位职责和招募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组织传染病、呼吸及重症医学、流调溯源等学科专家,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组织医疗卫生岗和校医辅助岗人员统一开展岗前培训。

  七、报到及签约上岗

  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分别到县卫健局、县教育局报到,坚持“遵循志愿、服从调配”原则,由县卫健局、县教育局按岗位需求统一分配服务单位,招募人员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后上岗。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签协议和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组织考核

  服务期间,由县卫健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年度考核。服务期满依据职责由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出具考核结果证明,抄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纪律和监督

  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募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