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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免笔试招聘公告
2022-11-15 12:37:30   地区:广西   浏览:0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聘用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招聘工作组织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进入招聘、面试场所人员需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配合做好体温测量(<37.3℃),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报考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综合科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18831;   

  招聘咨询电话:0771—386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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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