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比选成绩仅作为入围考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考试入围通知书。
(四)考试
1.时间地点:本次考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考试结果: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比选排名先后确定)。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组织。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引报名等各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该学位需与专业要求相对应。
本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8-5122862;县委人才办:0578-5521799;县委编办:0578-552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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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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