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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东南州黄平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方案
2022-11-15 12:47:11   地区:贵州   浏览:0

  笔试考试工作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在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黄平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黄平县卫生健康局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同时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提供纸质证明,以便最快进入考点和考场)、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2)。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评)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由黄平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直接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黄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黄平县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才能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按考生报考岗位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出现名次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选岗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