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2022年11月21日9:00~11月24日16:00。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23016,87623071。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11月25日11:00(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11月21日9:00~11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缴纳报名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1月27日9:00~11: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体检和考察
1.考试
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1)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应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初定南京,具体通知(含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因院校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本人学籍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此类人员须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交如皋市教育局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未能在2022年12月15日前取得《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④本科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示本人研究生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核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核,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2022年秋季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段的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3)面试
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等在资格复审后1天内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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