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2下半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2-11-14 09:01:43   地区:江苏   浏览:0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安排

  笔试暂定于2022年12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将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察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