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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1-14 09:02:30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jxcdc.org.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3685401。

  监督电话:0573-83687703、0573-82228947。

  附件:1.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个人健康申报表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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