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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庆潜山市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公告
2022-11-11 11:50:14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7〕33号)和安庆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宜卫人〔2019〕38号)文件精神,现就潜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拟招聘“县管乡用”人员7名(市立医院医共体5名,中医院医共体2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潜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潜山市2022年度“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7〕33号)和安庆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宜卫人〔2019〕38号)文件精神,简化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和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QQ邮箱:445653941@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应聘岗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对网络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的,退回报名资料进行补充,资料补充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17:00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或提供材料仍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