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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市教育局招聘局直属学校急需紧缺校医公告
2022-11-10 14:30:47   地区:吉林   浏览:0

  (三)总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jlcit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学校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根据考试当日上级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执行。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2年11月7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纳入本次校医招聘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学校(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

  (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可随时变更考试时间及方式,请考生实时关注吉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jlcity.gov.cn/)发布的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