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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2-11-09 12:50:00   地区:广东   浏览:0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三)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不休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用人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入职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汕头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入职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公开招聘全过程严格落实好防疫措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

  (七)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0754-88860219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4-88860245

  附件:1.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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