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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工业大学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公告
2022-11-09 12:50:09   地区:广东   浏览:0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和上述证明材料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11月29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当天发放,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岗位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岗位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三阶段:操作能力测评与综合面试

  操作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学工一线岗位上工作时的实际操作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第三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30%+第二阶段成绩×20%+第三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2023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到岗实习,正式入职时间可推迟至2023年8月31日前)。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