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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东南州麻江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1-07 20:25:13   地区:贵州   浏览:0

  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才能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2年11月14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十三)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