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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2-11-07 13:02:16   地区:广东   浏览:0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未收到短信的考生即未进入笔试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笔试名单。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相关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也可视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

  根据面试和笔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体检人选,并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查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应聘(评定)、管理办法》《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禅聚英才”五大行动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相关基础教育“新苗人才”条件的,将按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报考。

  (二)被确定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报考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本次高校专场应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需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报名系统”中发布,或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因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时间等进行调整的,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