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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阜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人)
2022-11-07 14:48:14   地区:安徽   浏览:0

  (九)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69758(市委办公室)

  0558-2236759(市委政研室)

  0558-2292265(市委网信办)

  0558-2232391(市委编办)

  0558-2296071(市政协办公室)

  0558-2261909(市信访局)

  0558-2271708(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13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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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下半年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

  《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大纲》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