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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东南州天柱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1-07 14:48:47   地区:贵州   浏览:0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由天柱县人社局在相应指定网站公告。

  笔试考试工作由天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天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天柱县人社局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同时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

  2.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天柱县人社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的岗位,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直接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天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天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才能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天柱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