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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东南州从江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方案
2022-11-07 14:49:38   地区:贵州   浏览:0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签订《从江县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省、州、县疫情防控要求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应指定网站公告。

  笔试考试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笔试或面试,进入考场前需扫描和检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考场前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智能手机,进入考场时交监考人员检查,进入考场后手机交由监考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

  报名时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

  人)的,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才能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