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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市市管企业第四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2-11-07 08:4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聊委人组发〔2022〕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聊城市国资委积极发动市管国企开发、挖掘就业岗位,结合企业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A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见附件2)。

  2.B类岗位引进范围为:①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②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3);③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2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名单以官网公布为准)。

  3.C类岗位引进范围为:所有学校。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年龄(时间节点以公布报名时间为准)要求详见附件1。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打印)。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市市管企业2022年第四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聊城市市管企业2022年第四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4)和有关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形式发送至各企业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