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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2-11-07 08:50:33   地区:广东   浏览:0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三)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不休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用人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入职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汕头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入职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公开招聘全过程严格落实好防疫措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组织实施

  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中山幼儿园等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广东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等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官网、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监督部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