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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日照莒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2人)
2022-11-03 22:34:41   地区:山东   浏览:0

按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通过初审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时,应聘人员应配合考察组,协调调取、查阅个人档案,自开具调档函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调取、查阅档案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档案基本信息涂改严重、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使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莒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如下规定管理使用:

1、聘用单位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

3、安排到莒县七大产业链企业一线岗位锻炼,服务期3年,组织关系转到产业链企业,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在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4、开展服务期间,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评聘不受单位设岗比例限制,职务安排不受影响,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据有关规定报销交通费;

5、由派出单位和服务企业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和使用以企业为主,接受有关部门单位业务指导,年度考核由服务企业出具意见,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人才的考核结果。服务期间不得调出到县内外其他事业单位;

6、服务期满,受聘人员根据个人发展意愿,自主选择工作去向。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返回到相应的事业单位;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办理事业单位解聘手续;

7、开展企业服务期间因表现不佳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形的,或者连续2次被不同服务企业“退回”的,或者出现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派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莒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