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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2-11-03 22:35:43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的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代招除外)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内,按本院及用人科室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并按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录用公示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前往指定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安贞药房工作人员由本院代招,其后续聘用、管理和待遇由安贞药房负责。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综合薪资(含个人应缴纳社保、公积金)约4万-6万/年。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享受定期免费体检。

  3.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八、递补及调剂

  在招录各阶段因不合格、自愿放弃、被取消资格和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出现岗位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870798

  监督举报电话:0519—68870808

  本次招聘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常州一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