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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安市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11-02 15:2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吉安市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吉安市2022年补充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258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2年补充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0.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11.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3.学历(位)条件。职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以此类推。职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学位方可报考。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4.其他职位条件: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