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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1-02 15:23:1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分数需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通过专业知识面试方式进行考查,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知识面试不划定测试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全程运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根据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环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卫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卫健委将拟引进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引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