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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医学检验人才简章
2022-11-02 15:25:41   地区:贵州   浏览:0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即可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引才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在本市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引才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以先签约单位为准聘用。考生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引才单位。

  3.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5)。

  4.各引才单位需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引进医学检验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6)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报备时间:2023年1月31日前,如遇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报备时间适当延后。

  (八)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体检时间,由各地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体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地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引才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引进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有关要求

  (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负责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市级机构编制部门统筹协调各地引才所需的空编补员计划,可跨年度使用。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各个环节,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在引才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