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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西南州册亨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2-11-01 10:14:52   地区:贵州   浏览:0

  5.《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

  (三)加分确认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须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黔西南州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须持《户口本》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全的,取消加分资格;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人员名单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试题分值100分,说课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说课)缺考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含加分分值)。

  九、体检

  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不予递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复查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查体检所需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递补考察对象:

  (一)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的。

  (二)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未按规定转移档案等材料的。

  十一、公示、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等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