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2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非人员总量控制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2-11-01 10:05: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如有资格复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科。

  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面试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面试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及答辩环节的试讲参考内容,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

  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两个环节有一个环节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场公布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综合成绩确定具体如下: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其中,综合面谈占40%、试讲及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分别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环节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状态。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岗位—01、02的考生,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岗位—03、04的考生,由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时报到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我校将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纪律监督

  学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