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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2-10-31 09:45:12   地区:海南   浏览:0

  (七)体检

  所有拟聘人选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审查个人档案和各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材料,查询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等记录,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道德品质等各方面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拒绝个人全部审档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档案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与原聘用单位有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均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2.新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半年。档案关系统一转至陵水县教育局。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4.新招聘人员服务期至少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陵水县。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选在聘用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处分或行政处罚的,陵水县教育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上传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任何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未被聘用者,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备份。

  (七)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