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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蚌埠市禹会区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10-28 17:18:17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蚌埠市面向社区工作者和村“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禹会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禹会区在岗在职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社区书记(主任)中招聘1名;社区工作者中招聘2名。其中:纬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大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钓鱼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具体岗位待招聘完成后再行分配。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和蚌埠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i.gov.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1.从社区书记(主任)中招聘人员:包括现任社区书记、原联工委书记(主任)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前曾担任社区书记(主任)的人员。2.从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人员:包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由区级以上统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主要是区民政局员额核定后列入区预算的在职社区工作者)。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含)以后出生),社区书记(主任)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1月(含)以后出生);

  (五)我区在岗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且累计从事社区工作满三年(社区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六)服从工作安排,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所需基本条件,适应事业单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档案诚信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6.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7.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为不称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陆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11月12日17:00前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1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