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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山市祁门县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10-27 16:44:23   地区:安徽   浏览:0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招聘人数超过2人的岗位放宽至不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5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专业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看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专业测试总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考察人选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布。体检考察由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名单、《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报送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需要选岗的,先选岗后聘用。对因怀孕需要暂缓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报考按考试最终成绩选岗岗位的,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