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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石柱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
2022-10-26 11:33: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或系统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考核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73332853。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县教委023-73332036石老师、县人力社保局023-73332853陈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石柱县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附件3:石柱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5.附件5:资格审核所需材料.doc

  6.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