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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盐城工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2-10-27 16:47:51   地区:江苏   浏览:0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某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公布。

  (二)心理测试

  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四)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学生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052(学生处)、0515-88168891(人事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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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盐城工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