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方案
2022-10-27 16:50:58   地区:贵州   浏览:0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