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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0-25 16:35: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四川省公安厅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四川省公安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公安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4.心理素质测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报考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职位、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于面试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评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报考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检验分析A职位和检验分析B职位考生的专业面试将在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进行,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根据人民警察招录相关政策,报考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职位,且参加面试的考生还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1〕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公安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公安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