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财政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财政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
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或明确记载的专业方向),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上级党组织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即2022年11月1日前;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0:00至11月5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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