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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0-25 16:35: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院(四川省节能低碳中心)、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等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fgw.sc.gov.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院(四川省节能低碳中心)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点问题等开展应用性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川省县域经济

研究中心

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开展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研究。建设县域经济大数据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县域经济形势监测预测分析。开展县域经济交流合作,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承担专项数据平台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