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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市直派驻单位辅助人员公告
2022-10-25 16:51:25   地区:吉林   浏览:0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新区交警大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采取体能测试(具体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一)面试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二)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三)政审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新区交警大队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和政审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考生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四)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管理和待遇

  新区交警大队劝导员岗位执行工资应发额3000元/月;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岗位执行工资实发额4000元/月,驾驶员岗位执行工资实发额4500元/月,岗位工作经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

  以上各岗位均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31—82533444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点击查看>>>

  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派驻单位辅助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长春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入职战斗员驾驶员考核标准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