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复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聘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2.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①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②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④尚在试用期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教育局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公布和州教育局公示栏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州教育局按程序上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考聘工作中各环节公告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上发布。
2.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教育局研究决定。
4.本《方案》由黔西南州教育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18902(黔西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226960(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黔西南州教育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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