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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10-21 12:00:53   地区:贵州   浏览:0

  (7)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9)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黔西南州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民政局页面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4.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体检时间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3.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index.html)或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qxnrcfwzx.com)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