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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博士研究生)
2022-10-18 10:44:15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济宁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济宁学院

  2022年10月17日